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》(成信校发〔2016〕27号)要求,为客观评价我校专业建设情况和办学水平,强化专业自我监测和自我完善意识,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,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估原则
(一)以评促建,以评促改,以评促管,评建结合,重在建设。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,加强专业内涵建设,突出专业特色发展。
(二)以评估要点为依据,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。注重依据事实作出判断,以数据为依据、以事实来证明。
二、评估内容
本次评估内容包括生源情况、培养模式、教学资源、教学改革与教学成果、教学质量保障、培养效果6个一级指标和一个专业特色,18个二级指标,45个主要观测点。其具体内容见《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(试行)》(附件1)。
三、评估范围
全校2017年所有招生的本科专业(2018年停止招生的除外)。
四、评估程序
第一阶段:学习和分工阶段(2018年4月20日—5月1日)。各教学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《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(试行)》(附件1)、《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专业评估信息采集标准(试行)》(附件2),明确任务,分工到人,限期落实各项评估工作。
第二阶段:数据采集填报和提交阶段(2018年5月2日-6月1日)。各专业依据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信息采集标准要求,按照《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18专业评估定量数据采集模板》(附件3)填写相关定量数据,按照《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18专业评估定性评价材料模板》(附件4)填写相关定性材料,并按要求上传至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服务平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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